党团工作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党团工作 -> 正文

课间五分钟|基层组织篇

发布日期:2019-12-22     点击量:

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

企业、农村、机关、学校、科研院所、街道社区、社会组织、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,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,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。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,以党章为依据,按行政区域和社会基层单位设置,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,确定设置形式。一般情况下,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,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。党员人数超过50名,共100名的基层单位,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可成立党总支。超过三名,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,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。

以下是同学们课间五分钟观看现场情况:

1:工企一,二班

图2:工企四班

(编辑:赵莹

广州校区: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2号  | 江门校区: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 

网站:www.gongnengwl.com ©2024 版权所有:yh533388银河(中国)有限公司 | 粤ICP备12007829号 

Baidu
sogou